(試行)
第一條 翔宇教育集團溫州總校行政崗位競聘辦法及集團后備干部競聘辦法等相關(guān)信息需向全校公示,并征求意見。
第二條 翔宇溫州總校行政崗位競聘考核測評包括四方面:履歷考核,學生喜歡度測評,同行佩服度測評,面試考察。面試考察包括競聘演講與現(xiàn)場答辯。
履歷合格才可以進入下一輪。師生測評與面試分別占總分比率為:學生測評20%,同行測評30%,面試考察50%。
學生及同行滿意度測評為無計名投票;履歷與面試考核由評委組進行,考核人需簽名確認。
第三條 變“直接評價”為“間接評價”,變“定量評價”為“定性評價”。測評考核辦法按照《翔宇教育集團“五維”教師評價制度》操作實施(下附)。
第四條 依據(jù)溫州總校實際,行政干部競聘考核評委會由集團辦牽頭組建。所有競聘人須回避。原則上,本學部同事不考核本學部競聘人。
第五條 面試考察程序:
1.主持人簡要介紹競聘人的工作簡歷與競聘崗位,同崗位競聘人的出場順序可按姓氏音序排名。
2.演講時間不超過五分鐘。演講內(nèi)容包括:個人簡歷,近年工作業(yè)績(德能勤績四方面),對競聘崗位的認識,若競聘成功將如何開展工作,對競聘結(jié)果的態(tài)度與認識。
3.考核組現(xiàn)場判分統(tǒng)計,形成決議。
4.一周內(nèi)公示并上崗。
翔宇教育集團溫州總校
2016年10月21日